股票期权一百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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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6-06-17

41.投资者参与股票期权交易如何委托期权经营机构?

投资者必须通过期权经营机构参与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投资者应当与期权经营机构签署期权经纪合同,成为该期权经营机构的客户。投资者在股票期权交易中委托期权经营机构,应当与其证券现货交易中指定交易的经营机构一致。

42.投资者参与上交所期权交易,应当开立哪些账户?

投资者参与上交所期权交易,应当向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及期权保证金账户。

43.什么是衍生品合约账户?

投资者通过期权经营机构参与期权交易,应当向与其签署期权经纪合同的期权经营机构申请开立衍生品合约账户,用于进行期权交易、行权申报以及期权合约的记增记减。投资者申请开立合约账户,首先应当具有上交所市场证券账户,合约账户注册信息应当与证券账户注册信息一致。

44.投资者可以通过哪些委托代理方式买卖期权合约?

投资者可以通过书面或电话、自助终端、互联网等自助委托方式,委托期权经营机构买卖期权合约。

45.投资者期权交易委托交易指令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除上交所另有规定外,投资者的委托指令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合约账户号码;(2)合约交易代码;(3)买卖类型;(4)委托数量;(5)委托类型与价格;(6)上交所及期权经营机构要求的其他内容。

46.什么是开仓、平仓?

开仓是指投资者通过买入或卖出期权在市场上建立仓位。买入期权合约获得权利后建立的仓位为权利仓。卖出期权合约承担义务后建立的仓位为义务仓。

平仓是指对已持有的期权仓位进行反向操作。对权利方来说,是将持有的期权卖出并不再拥有权利;对义务方来说,是买回先前卖出的相同期权合约,不再承担义务。平仓后投资者不再持有对应仓位。

47.投资者进行买入、卖出平仓委托应注意哪些事项?

投资者进行买入平仓委托的,须持有相应义务仓。买入平仓的委托数量超过所持有的义务仓的,该笔委托无效。投资者进行卖出平仓委托的,须持有相应权利仓。卖出平仓的委托数量超过所持有的权利仓的,该笔委托无效。

48.什么是备兑开仓?

备兑开仓,是指投资者提前锁定足额合约标的作为将来行权交割所应交付的证券,并据此卖出相应数量的认购期权。

49.投资者进行备兑开仓时,需要注意哪些事项?

于备兑开仓,投资者事先需要提交合约标的的备兑锁定指令,以建立相应的备兑担保关系。备兑开仓时备兑备用证券数量不足的,该备兑开仓指令无效。

中国结算于每日日终根据投资者备兑开仓的持仓情况,对投资者证券账户中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进行备兑交割锁定。合约标的发生除权、除息导致期权合约单位调整的,按照调整后的合约单位计算该合约对应的备兑证券数量。

50.什么是备兑备用证券和备兑证券?

备兑备用证券,指投资者证券账户中被提交用于备兑开仓且被上交所日间锁定的合约标的。投资者进行备兑开仓的,应当先提交合约标的备兑锁定指令,将其证券账户中的合约标的提交为用于备兑开仓的证券。上交所实时锁定相应数量的备兑备用证券,锁定后的备兑备用证券不得卖出,仅可用于备兑开仓或解除备兑锁定。

备兑证券,指投资者证券账户中已被实际用于备兑开仓并被中国结算进行备兑交割锁定的合约标的。

51.备兑平仓与备兑解除锁定是什么?

备兑开仓的合约进行平仓后,当日可以提交备兑备用证券解除锁定指令;当日未提交的,于当日日终自动解除锁定。

当日解除锁定的备兑备用证券当日可以卖出,但当日买入的合约标的、当日备兑锁定后又解除锁定的除外。

当日买入的合约标的,当日备兑锁定后又解除锁定的,当日可以用于交易所交易基金的申购或者赎回,但不得卖出;当日申购的交易所交易基金,当日备兑锁定后又解除锁定的,当日可以卖出,但不得赎回。实行日内回转交易的合约标的,不受前述规定的限制。

52.期权交易的申报指令有哪些类型?

(1)普通限价申报。投资者可设定价格,在买入时成交价格不超过该价格,卖出时成交价格不低于该价格。(2)市价剩余转限价申报。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转为限价订单(按成交价格申报)。(3)市价剩余撤销申报。投资者无须设定价格,仅按照当时市场上可执行的最优报价成交(最优价为买一或卖一价)。对方无申报的,按无效订单处理。市价订单未成交部分自动撤销。(4)全额即时限价申报。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订单,限价申报(即需设定价格)。(5)全额即时市价申报。立即全部成交否则自动撤销订单,市价申报(即无须设定价格)。(6)上交所规定的其他申报类型。

53.股票期权交易申报数量有何规定?

期权合约的交易单位为张。

期权交易的申报数量为1张或者其整数倍,其中限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10张,市价申报的单笔申报最大数量为5张。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可以调整单笔买卖申报的最小和最大数量。

54.股票期权合约交易的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是怎样的?

期权合约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是合约标的最小变动单位的十分之一,所以如果合约标的为股票,由于股票申报价最小变动单位为分(0.01元),期权的交易申报最小变动单位就是厘(0.001元),而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最小变动单位为厘(0.001元),因此对应的期权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为0.1厘(0.0001元)。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可以调整申报价格的最小变动单位。

合约标的申报价最小变动单位期权合约申报价格最小变动单位:

股票分(0.01元)厘(0.001元)

ETF厘(0.001元)毫(0.0001元)

55.期权交易价格的涨跌幅是怎样规定的?

(1)合约涨跌停价格

合约涨跌停价格=合约前结算价格±最大涨跌幅。

(2)合约最大涨幅

期权最大涨幅的计算公式看上去好像很复杂。

认购期权最大涨幅=max{合约标的前收盘价×0.5%,min [(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其实认购期权的最大涨幅只有三种可能:(1)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2)(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3)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最后的结果要视期权的价值状态而定。

我们假定标的前收盘价接近于市价,可以看出实值和平值认购期权最大涨幅都为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而虚值认购期权由于行权价>市价,最大涨幅小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介于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和(2×合约标的前收盘价-行权价)×10%之间,当认购期权为深度虚值期权时,最大涨幅最小,很可能就只有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

由于认沽期权的内在价值计算公式与认购期权相反,对应的最大涨幅也要进行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认沽期权最大涨幅=max{行权价格×0.5%,min [(2×行权价格-合约标的前收盘价),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3)合约最大跌幅

期权合约的最大跌幅要简单很多,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10%,而且认购期权与认沽期权计算方法相同,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认购/认沽期权最大跌幅=合约标的前收盘价×10%

总体来看,期权的最大涨幅≤合约标的最大涨幅,其中虚值期权最大涨幅最小,最低可低至合约标的前收盘价的0.5%,而期权的最大跌幅则完全等于合约标的最大跌幅。

此外,根据市场需要,上交所可以调整期权合约涨跌停价格的计算参数。

56.投资者应关注哪些期权交易价格涨跌幅的特殊规定?

(1)按照公式计算得出的合约涨跌幅有时小数位数比较多,需要按照四舍五入原则取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整数倍。

(2)当计算出的合约跌停价低于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合约跌停价格为最小价格变动单位,即期权跌不破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3)当计算出的最大涨跌幅低于或者等于最小价格变动单位的,最大涨跌幅为最小价格变动单位。

另外还要提醒投资者注意的是,在期权合约的最后交易日,合约价格不设跌幅限制。

57.投资者如何获得期权合约的涨跌停价格?

每个交易日开盘前,上交所将公布期权合约当日的涨跌停价格。

58.期权有哪些竞价交易方式?

和股票交易一样,期权竞价交易也采用集合竞价和连续竞价两种方式。其中集合竞价指在规定时间内对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连续竞价指对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

59.期权交易的竞价原则是怎样的?

和股票交易一样,期权竞价交易也是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

价格优先的原则为:较高价买入申报优先于较低价买入申报,较低价卖出申报优先于较高价卖出申报。

时间优先的原则为:买卖方向、价格相同的,先接受的申报优先于后接受的申报。

60.什么是连续竞价交易时段的平仓优先、时间优先原则?

股票交易分为买入、卖出,期权则是分为开仓、平仓。期权开仓是买入或卖出一定数量期权合约以增加持仓,期权平仓则是对持仓进行反向交易以了结头寸。

为防范交易风险,上交所规定在连续竞价时段,当期权合约达到涨跌停价格时,以涨跌停价格进行的申报,按照平仓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撮合成交。也就是如果以涨停价格进行申报,买入平仓的申报会排在买入开仓申报之前;而如果以跌停价格进行申报,卖出平仓申报会排在卖出开仓申报之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