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期权一百问(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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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  来源:  |  日期:2016-06-17

61.在期权交易的集合竞价时段,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与股票现货交易有何异同?

集合竞价的所有交易以同一价格成交。

(1)实现最大成交量的价格

(2)高于该价格的买入申报与低于该价格的卖出申报全部成交的价格

(3)与该价格相同的买方或卖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的价格

(4)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在该价格以上的买入申报累计数量与在该价格以下的卖出申报累计数量之差最小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5)仍有两个以上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最接近前结算价格的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6)仍有两个申报价格符合上述条件的,以其中间价为成交价格。

62.期权交易连续竞价时段,成交价的确定原则是怎样的?

期权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确定原则分为三种情况:

(1)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格; 

(2)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3)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格。

63.期权合约交易的开盘价是如何产生的?

与股票交易类似,期权合约的开盘价就是当日该合约的第一笔成交价格。开盘价通过集合竞价方式产生,如果不能产生开盘价的,就以连续竞价方式产生。

64.期权合约交易的收盘价是怎么产生的?

期权合约的收盘价为当日该合约的最后一笔成交价格,当日无成交的,以上一交易日收盘价为当日收盘价。期权合约挂牌首日无成交的,以上交所公布的开盘参考价作为当日收盘价。

65.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是怎么计算的?

上交所在每个交易日收盘后向市场公布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作为计算期权合约每日日终维持保证金、下一交易日开仓保证金、涨跌停价格等数据的基准。

原则上,期权合约的结算价格为该合约当日收盘集合竞价的成交价格。但是,如果当日收盘集合竞价未形成成交价格,或者成交价格明显不合理,那么上交所就会考虑期权交易的多重影响因素,另行计算合约的结算价格。即根据同标的、同到期日、同类型其他行权价的期权合约隐含波动率,推算该合约隐含波动率,并以此计算该合约结算价。

此外,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如果为实值合约的话,由上交所根据合约标的当日收盘价格和该合约行权价格,计算该合约的结算价格;期权合约最后交易日如果为虚值或者平值合约的话,结算价格为0。

期权合约挂牌首日,以上交所公布的开盘参考价作为合约前结算价格。合约标的出现除权、除息的,合约前结算价格按照以下公式进行调整:新合约前结算价格=原合约前结算价格×(原合约单位/新合约单位)。除权除息日,以调整后的合约前结算价作为涨跌幅限制与保证金收取的计算依据。

66.期权合约存续期间,合约标的停牌的,期权合约是否会受到影响?

合约标的与期权合约的关系非常密切。打个比方,合约标的与期权合约就好比你和你的影子,你动,你的影子也跟着你动,你停,你的影子当然也停了。所以期权合约存续期间,合约标的停牌的,期权合约也相应停牌。合约标的复牌的,期权合约同时复牌,但上交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67.投资者在期权合约停牌前的申报如何处理?

投资者不用担心停牌前的申报会作废。根据上交所的规则,停牌前的申报当日还是有效的,可以继续参加当日该合约复牌后的交易。

期权合约停牌期间,可以继续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将按照集合竞价成交价格的确定原则进行撮合。但这项功能要待待完成相关技术开发和测试后实施,具体实施时间另行通知。

68.上交所会公开发布哪些期权交易信息?

上交所会发布期权交易即时行情、延时行情以及期权交易公开信息等交易信息。

69.上交所发布的期权交易行情中是否包括停牌的期权合约?

上交所期权交易行情会发布停牌的期权合约信息。期权合约摘牌的,上交所不再发布该合约信息。

70.在集合竞价期间,期权交易的即时行情包括哪些内容?

交易日的开盘集合竞价期间、收盘集合竞价期间及因达到熔断标准而导致的盘中集合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合约编码、前结算价格、虚拟集合竞价参考价格、虚拟匹配量和虚拟未匹配量。

71.连续竞价期间,期权交易的即时行情包括哪些内容?

连续竞价期间,即时行情内容包括:期权合约编码、前结算价格、最新成交价格、当日最高成交价格、当日最低成交价格、当日累计成交数量、当日累计成交金额、总持仓量、实时最高5个买入申报价格和数量、实时最低5个卖出申报价格和数量。

72.上交所在每日收盘后,会向市场公告哪些期权合约的交易信息?

上交所于每日收盘后,向市场公告未到期合约的下列交易信息:

(1)按照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分别统计的总成交量最大的前3个合约品种,以及对应的成交量(自营与经纪业务合并计算)最大的前5家期权经营机构;

(2)按照认购期权和认沽期权,分别统计的总持仓量最大的前3个合约品种,以及对应的持仓量(自营与经纪业务合并计算)最大的前5家期权经营机构;

(3)上交所认为需要公布的其他信息。

73.什么是行权?

行权是指期权的买方行使期权合约赋予的权利。期权的买方可以在合约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对于到期没有行权的合约,将会丧失全部价值。

74.期权合约买方决定行权,那么买方享有哪些权利?

期权合约的买方决定行权,可以在合约约定的时间以约定的行权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如果行权方持有的是认购期权,则享有以约定的行权价格买入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的权利;如果行权方持有的是认沽期权,则享有以约定的行权价格卖出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的权利。

75.期权卖方应当承担哪些义务?

期权卖方有义务以合约约定的行权价卖出或者买入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如果被行权方持有认购期权义务仓,则应当准备好相应数量的合约标的;如果被行权方持有认沽期权义务仓,则应当准备好相应的资金。

76.什么是行权价格?

行权价格,是指期权合约规定的、在期权买方行权时买入、卖出合约标的的交易价格。

77.什么是行权价格间距?

行权价格间距,是指基于同一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相邻行权价格的差值。

78.什么是到期月份?

到期月份,是指期权合约期限届满的月份,包括当月、下月以及随后两个连续季月。

79.期权合约买方如何进行行权申报?

期权合约的买方行权的,应在期权行权日的9:15至9:25、9:30至11:30、13:00至15:30委托期权经营机构进行行权申报,或者通过期权经营机构为客户提供的协议行权服务,根据协议规定的行权触发条件、行权数量等事项进行自动行权申报。

80.期权合约买方申报行权时应注意哪些事项?

期权合约买方申报行权,应当确保其相应账户在规定时间内有足额合约、合约标的或者资金,用于行权结算。投资者相应账户内用于行权的合约或者合约标的不能满足其所有行权申报的,不足部分所对应的行权申报无效,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权申报的数量为1张或其整数倍。当日多次申报行权的,按照累计有效申报数量行权。

当日买入的期权合约,当日可以行权。当日行权申报指令,当日有效,当日可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