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纳税信用管理方法》的评价标准,大同证券2018年度纳税信用评价结果为A级,这是大同证券首次被评定为A级。
随着我国信用体系建设不断推进,企业的信用状况已经在招投标、融资等领域得到广泛利用,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必要条件,纳税信用也成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重要资产。国家税务总局自2014年7月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宣布开展企业纳税信用评价工作。纳税信用级别设A、B、M、C、D五级:A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90分以上的,B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70分以上不满90分的,C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40分以上不满70分的,D级纳税信用为年度评价指标得分不满40分或者直接判级确定的。
对纳税信用评价为A级的纳税人,税务机关予以多项激励措施,其中包括:主动向社会公告年度A级纳税人名单;一般纳税人可单次领取3个月的增值税发票用量,需要调整增值税发票用量时即时办理;普通发票按需领用;连续3年被评为A级信用级别(简称3连A)的纳税人,除享受以上措施外,还可以由税务机关提供绿色通道或专门人员帮助办理涉税事项;可以享受税务机关与相关部门实施的联合激励措施,以及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采取的其他激励措施。
此次评定是对大同证券过去一年纳税工作的充分肯定,也是公司领导和全体财务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财务管理中心将会再接再厉,为企业纳税工作履职尽责,完成好公司赋予的各项纳税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