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投资者:
为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融资融券业务高集中度风险,我公司将自注册制创业板证券上市首日(含)起,对融资融券业务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证券持仓集中度控制指标进行合并管理,同时对其他板块证券集中度指标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一、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开仓限制
对于存量(2020年4月27日前开通核准制创业板权限的投资者,如投资者在2020年4月27日前仅开通普通账户核准制创业板权限,未开通信用账户核准制创业板权限,也归入存量投资者管理)创业板投资者,“明示参与”融资融券创业板交易后,阅读和补签《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业务创业板股票客户交易风险揭示书》并确认开通融资融券业务信用账户创业板交易权限后,方可参与创业板股票(核准制及注册制)融资融券交易及自有资金交易。如投资者未完成以上要求,不允许融资融券开仓融资买入创业板股票(核准制及注册制),不允许自有资金买入注册制创业板股票,仅允许自有资金买入核准制创业板股票。
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低于180%,不允许买入(含担保品买入和融资买入)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证券(含股票和存托凭证)。
二、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持仓集中度管理
公司对信用账户无负债客户不设置持仓集中度上限,对信用账户有负债客户设置板块分组持仓集中度上限和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上限,具体如下:
(一)板块分组持仓集中度上限:
信用账户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含),允许买入(含担保品买入和融资买入)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证券(含股票和存托凭证)市值合计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不得超过50%。
(二)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上限:
1、当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含)低于240%时,信用账户可买入(含担保品买入和融资买入)的注册制创业板或科创板单一证券(含股票和存托凭证)市值不超过总资产的10%;
2、当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含)低于300%时,信用账户可买入(含担保品买入和融资买入)的注册制创业板或科创板单一证券(含股票和存托凭证)市值不超过总资产的20%;
3、当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含)时,信用账户可买入(含担保品买入和融资买入)的注册制创业板或科创板单一证券(含股票和存托凭证)市值不超过总资产的30%。
三、其他证券(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除外)持仓集中度管理
1、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30%的(含)但不高于18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该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40%;
2、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180%的(含)但不高于24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该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70%;
3、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240%的(含)但不高于300%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该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不得高于90%;
4、客户通过信用账户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时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含)的,买入或者融资买入证券委托成交后信用账户内该证券市值占总资产的比例可以达到100%。
四、担保物转出管理
1、信用账户有负债
当维持担保比例高于300%时,担保物(含证券和资金)转出后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证券(含股票和存托凭证)持仓集中度合计不得高于50%。
2、信用账户无负债
进行担保物转出时,不受限制。
请您认真阅读本公告内容,如有疑问,请向您开户营业机构进行咨询;如本公告与公司网站原公告有冲突,以本公告为准。
特此通知!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