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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费用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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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大同证券  |  来源:大同证券  |  日期:2026-09-18

  

关于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综合费用的公示

尊敬的投资者:

为切实保护基金投资者合法权益,方便您全面了解购买公募基金涉及的各项费用,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费用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5〕22号)要求,我公司现将基金销售费用相关信息公示如下,敬请留意。

   一、基金销售费用的类型和标准

您通过我公司认(申)购、赎回公募基金,涉及的销售费用共三类:认(申)购费、赎回费、销售服务费。此外,基金运作还需从基金财产中计提管理费、托管费等运作费用(该类费用不由销售机构收取,详见本公示第四部分说明)。

1、认(申)购费上限及销售服务费上限

基金类型

认(申)购费上限

销售服务费上限(按年)

主动偏股混合型基金、股票型基金

0.80%

0.40%

其他混合型基金

0.50%

0.40%

指数型基金

0.30%

0.20%

债券型基金

0.30%

0.20%

货币市场基金

不收取

0.15%

其他类型基金

另行约定

另行约定

2、赎回费标准(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费率类型

持有期限(N)

赎回费下限

赎回费

N< 7日

1.50%

7日≤N<30日

1%

30日≤N<180日

0.50%

180日≤N

由合同约定(通常0%)

赎回费豁免与特殊情形说明: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产生的赎回费,归全体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有,销售机构不留存。个人持续持有期限满七日的指数型基金、债券型基金份额,以及对于机构投资者持续持有期限满三十日的债券型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另行约定赎回费收取标准。对于ETF、同业存单、货币市场基金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基金或基金份额,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产品特点另行约定赎回费标准。

   二、持有同一基金不同份额、不同期限对应的综合费用水平

同一只基金通常设置不同收费模式的份额类别:如 A 类(收取认(申)购费,不收销售服务费)与 C 类(不收认(申)购费,按年收取销售服务费)。持有期限不同,总费用差异明显,请您结合自身投资期限选择。

举例:某主动偏股型基金 A 类与 C 类份额费用对比(示例)

持有期

A   类费用构成

A   类销售费用合计

C   类费用构成

C   类销售费用合计

3   个月

申购费 0.8%+赎回费   0.5%

1.30%

销售服务费0.4%×0.25年≈0.1%+赎回费 0.5%

0.60%

1   年

申购费0.8%

0.80%

销售服务费0.4%×1年=0.4%

0.40%

2   年

申购费0.8%

0.80%

销售服务费0.4%(持有满1年后停收)

0.40%

5   年

申购费0.8%

0.80%

销售服务费0.4%(持有满1年后停收)

0.40%

注:①上表为按监管费率上限测算的示例,仅用于说明费用结构,不代表任何具体产品;②示例中赎回费率按持有满180日为0%假设,实际以基金合同为准;③申购费、赎回费为一次性费用,销售服务费随持有时间累计;④各基金实际费率请以其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产品资料概要及我司交易系统显示为准。

结论:打算短期持有(1年以内),不收申购费、按年计费的 C 类份额总费用通常更低;打算长期持有(1年以上),两类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均已停止或固定,可结合申购费一次性成本综合比较。持有时间越短、买卖越频繁,短期赎回费(7日内1.5%)成本越高,建议长期投资、理性投资。

   三、投资者所购基金客户维护费水平

什么是客户维护费?客户维护费是基金管理人在基金销售协议约定下,从基金管理费中按您持有基金保有量的一定比例计提、支付给销售机构的费用,用于覆盖基金销售和客户服务的相关成本。该费用不由您额外支付,不影响您的申购、赎回款项,但您有权知悉其水平。

(一)监管规定的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率上限

投资者类型 / 基金类型

客户维护费占管理费比率上限

向个人投资者销售形成的保有量(各类基金)

不超过50%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股票型、混合型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不超过30%

向机构投资者销售其他基金形成的保有量

不超过15%

    四、其他相关信息 

(一)基金整体费用结构一览(帮助您完整了解持基成本)

费用类别

收取方

承担方 / 支付方式

说明

认(申)购费

基金销售机构

投资者,申购时扣收或后端赎回时扣收

买入环节一次性费用

赎回费

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赎回投资者

卖出环节一次性费用,归基金资产

销售服务费

基金销售机构

基金财产计提

按年计提,随持有时间累计

管理费、托管费

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

基金财产计提

基金运作费用,不由销售机构收取

客户维护费

基金销售机构

从基金管理费中列支

投资者无需另行支付

 (二)温馨提示

1. 各基金具体费率以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及交易系统实际显示为准;费率调整以基金管理人公告为准。

2. 我公司可依规对认(申)购费等销售费用实行费率优惠,具体优惠费率以交易时系统提示为准。

3. 投资有风险,基金投资须谨慎。基金过往业绩不预示未来表现,购买基金前请认真阅读基金法律文件,充分了解产品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审慎决策。

4. 如对基金销售费用有疑问,请向我司营业机构咨询或拨打我司客服电话。

(三)咨询与投诉渠道

项目

联系方式

客服电话

     4007121212(全国统一)

中国证监会投资者服务热线

12386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官网 www.amac.org.cn

 

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