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概况:
l 21世纪是清洁、环保的时代。随着《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实施,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要全面完成,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达到10%以上,利用量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
l 2016年两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统筹推进煤电油气多种能源输送方式发展,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能互补、外通内畅、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储运网络。
l 天然气价改稳步推进,利好行业长期发展。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专门针对价格改革的文件。《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还原能源的商品基本属性。并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以及销售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主导的能源价格机制。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
1、行业发展现状
1.1 行业竞争情况及特点
天然气是一种绿色环保、经济实惠、安全可靠、改善生活的优质能源,大力推动天然气产业发展是我国目前的能源新常态。
天然气的利用方向一般可以划分为城市燃气、工业燃料、化工、发电等四大类。城市燃气主要应用于民用生活、公福、商业、集中供热、CNG汽车等方面;在工业燃料领域,则是冶金、特钢、建材、陶瓷、玻璃等行业使用天然气较多;在化工行业,天然气主要应用于甲醇、化肥、制氢等;在发电行业,天然气多用于调峰电厂以及热电联产。
我国城镇燃气行业中的企业主要有三种类型:地方政府控制下的国有燃气公司、全国布局的民营燃气公司和三大石油公司下设的燃气公司。
近年来,我国城市燃气公司市场集中程度不断提高,城市燃气行业市场格局基本成形。城市燃气行业从最初的“跑马圈地”到“群雄逐鹿”,再发展到目前国有燃气企业、外资(港资)燃气企业和民营燃气企业“三足鼎立”的局面,市场竞争格局基本形成。各城市为引入天然气,吸引有实力的企业进行城市燃气基础设施建设,通过引资改制、并购重组、授予城市燃气专营权等市场化的方式,快速推进城市气化。目前,全国共有800多家燃气经营企业,已形成跨区经营的燃气公司以昆仑燃气、中华煤气、中国燃气、新奥燃气、华润燃气五家为主。在全国337个地级区划以上区域中(含北京、天津、重庆、上海四个直辖市),仅有西藏、云南、青海所辖12个经济欠发达地级区划没有燃气企业经营。五大跨区燃气企业进入地级区划239个,占比71%。在全国31个省会城市和直辖市中,有16个以地方燃气企业为主,有13个以五大跨区燃气企业经营为主,有2个以其他跨区燃气企业经营为主。
2014年,国家能源局发布《油气管网设施公平开放监管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旨在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石油天然气领域,提高管网设施利用效率,保障油气安全稳定供应,规范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相关市场行为,在目前油气行业纵向一体化的体制下,解决上、下游多元化市场主体的开放需求问题。《办法》规定,油气管网设施开放的范围为油气管道干线和支线(含省内承担运输功能的油气管网),以及与管道配套的相关设施;在有剩余能力的情况下,油气管网设施运营企业应向第三方市场主体平等开放管网设施,按签订合同的先后次序向新增用户公平、无歧视地提供输送、储存、气化、液化和压缩等服务。《办法》在一定程度上削弱天然气中游输配的垄断性,市场将更为开放,竞争将更为激烈。
总体看,我国城镇燃气业务具有明显的区域垄断性;随着近几年企业兼并重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我国对天然气中游输配行业的监管将进一步加强,中游行业垄断性将被减弱。城镇燃气供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
①区域垄断性。为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行业投资,避免基础设施重复建设浪费资源,我国城镇燃气实行特许经营制度,即由当地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一定方式选择符合条件的城镇燃气经营企业,与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企业按照协议约定规范经营。因此,城镇燃气运营在特许经营地域内具有天然垄断性。
②固定资产投资大,边际成本较低。城镇燃气行业属于资金密集型行业,在固定资产建设方面的投资巨大,对企业资金实力要求较高。企业投入的资金主要用于管道建设、维护等,其成本结构与传统制造业有明显的差异。相对于在资产方面投入的固定成本,企业每增加一个客户所要支出的边际成本较低。
③收益稳定。燃气管道是城镇基础设施,为广大居民及工商业主提供燃气供应服务,是企业生产经营、居民日常生活所不可缺少的,属于公用事业类行业,因此其收益具有稳定性的特征。
1.2 行业产业链
天然气行业分为上游生产、中游输送及下游分销三个环节。上游生产主要包括天然气开采、净化,以及进一步进行压缩或液化加工。由于天然气属于重要的资源,目前我国天然气生产只能由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等大型天然气勘探企业垄断,行业壁垒非常高;中游输送主要为天然气储运、输配,包括天然气的干线、中长线管道输送、储存与调峰,以及液化天然气的运输、接收、储存和气化,体现出一定的垄断性和区域专属性,对地方政府和资源存在一定的依赖性,主要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和地方燃气公司控制。下游分销主要由各城市燃气公司运营,市场化程度在天然气产业链中相对较高。
图1 天然气行业产业链图
2、行业法规及政策
2.1行业主管部门和监管体制
国务院于2010年11月19日发布《城镇燃气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83号)。根据《条例》规定,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燃气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本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管理工作。
城镇燃气行业的自律性组织为中国城市燃气协会及各地方燃气行业协会,其主要职能为行业研究、行业自律,协调会员单位之间以及会员单位与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协助政府主管部门进行行业管理,发挥政府主管部门与企业间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加速燃气事业的发展。
2.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近年来,我国为了推动城镇燃气供应行业的健康、和谐和长久发展,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法规。主要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 |
发布时间 |
出台部门 |
政策名称 |
主要相关内容 |
1 |
2012年6月 |
住建部 |
《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 |
坚持以天然气为主,液化石油气、人工煤气为辅,其他替代性气体能源为补充,促进城镇燃气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城镇燃气行业作为市政公用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已取得的改革成果基础上,应进一步积极稳妥引入市场机制,加大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镇燃气行业建设运营的力度。 |
2 |
2012年10月 |
发改委 |
《天然气利用政策》 |
坚持统筹兼顾,整体考虑全国天然气利用的方向和领域,优化配置国内外资源;坚持区别对待,明确天然气利用顺序,保民生、保重点、保发展,并考虑不同地区的差异化政策;坚持量入为出,根据资源落实情况,有序发展天然气市场。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提高人民生活质量,统筹国内外两种资源、两个市场,提高天然气在一次能源消费结构中的比重,优化天然气消费结构,提高利用效率,促进节约使用。 |
3 |
2014年3月 |
发改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 |
实行居民用气阶梯价格制度,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保障基本与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相结合。对于居民基本生活用气需求,实行相对较低价格;对超出基本生活用气需求的部分,要适当提高价格,以反映天然气资源稀缺程度。二是补偿成本与公平负担相结合。居民生活用气价格总体上要逐步反映用气成本,减少交叉补贴。同时,公平用气负担,用气多的居民多负担。三是统一政策与因地制宜相结合。国家制定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政策的总体框架和指导性意见,各地结合当地自然地理环境、经济发展和居民用气特点,确定具体实施方案。 |
4 |
2014年4月 |
发改委 |
《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 |
做好天然气与其他能源的统筹平衡,优先保障天然气生产。督促签订天然气购销合同和供气、用气合同,做好合同备案管理,加强对天然气销售企业和城镇燃气经营企业落实合同和保障民生用气情况的监督管理。推动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建立信息系统,全面掌握市场用户及用气结构,及时准确报送天然气供需情况信息。进一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价格关系,抓紧落实天然气门站价格调整方案。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研究推行非居民用户季节性差价、可中断气价等价格政策。 |
5 |
2014年9月 |
发改委 |
《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 |
加快石油、天然气资源勘探开发力度,推进页岩气等非常规油气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探开发利用。继续推进煤层气(煤矿瓦斯)开发利用。2020年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10%以上,利用量达到3600亿立方米。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煤电价格关系。 |
6 |
2014年11月 |
国务院办公厅 |
《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 |
坚持发展非化石能源与化石能源高效清洁利用并举,逐步降低煤炭消费比重,提高天然气消费比重。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天然气比重达到10%以上。实施气化城市民生工程。新增天然气应优先保障居民生活和替代分散燃煤,组织实施城镇居民用能清洁化计划,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 |
7 |
2015年11月 |
发改委 |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
降低非居民用气门站价格;提高天然气价格市场化程度,将非居民用气由最高门站价格管理改为基准门站价格管理。 |
3、行业规模和前景
总体来看,我国的天然气消费结构得到不断优化,形成了以城市燃气为主的利用结构。而由于天然气自身清洁高效、使用便利的属性,城市燃气、替代燃油、燃煤等其他工业燃料也已经开始大量地采用天然气。目前,我国城市燃气、工业燃料用气合计占比约70%,与美国66%的水平基本相当。在化工用气方面,美国用气比约为2.5%,全球平均水平为4%,而我国化工用气占比高达15%。此外,我国天然气发电消费占比仅为15%,存在一定的上升空间。(数据来源:前瞻产业研究院《2016-2021年中国天然气产业供需预测与投资战略规划分析报告》)
但由于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较大,抑制了对天然气的需求。此外,在成品油及煤炭价格保持低位运行,而天然气价格改革尚未完成的情况下,使得天然气的价格失去竞争优势,天然气消费从2014年起进入低增长。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经济技术研究院于2016年1月发布《2015年国内外油气行业发展报告》。《报告》指出,我国2015年天然气供应总体过剩,天然气消费增长速度创下10年低点。2015年我国天然气需求增速较上年明显放缓,估计全年表观消费量为1,910亿立方米,同比增长3.7%,创下近10年新低。在供应方面,我国天然气压产现象严重,估计全年产量为1,318亿立方米,增长3.5%,增速较上年下降3.1个百分点。在进口方面,我国2015年天然气进口量达到624亿立方米,增长4.7%,对外依存度增加至32.7%。
在基础设施方面,从2004年以来,天然气管网建设一直处于高峰阶段。截至2014年底,我国己建成天然气管道8.5万公里,干线管网总输气能力超过2000亿立方米/年。近十年来,中国天然气管道长度年均增长约0.5万公里。2015年,天然气管道业务仍保持快速发展势头。
此外,根据住建部历年公布的《城乡建设统计公报》,我国城乡供气管道长度也一直处于高速增长阶段。2010-2015年,我国城乡供气管道长度增长情况如下:
年份 |
城市供气管道长度(万公里) |
县城供气管道长度(万公里) |
合计 (万公里) |
增速 |
2010 |
30.9 |
4.67 |
35.57 |
14% |
2011 |
34.9 |
5.65 |
40.55 |
14% |
2012 |
38.9 |
7.07 |
45.97 |
13% |
2013 |
43.2 |
8.07 |
51.27 |
12% |
2014 |
47.5 |
9.29 |
56.79 |
11% |
2015 |
52.8 |
10.99 |
63.79 |
12% |
来源:《2015年城乡建设统计公报》
但与天然气消费大国比较而言,我国的干线输气管道仍然不足,严重制约了天然气产业的发展。在美国,其干线输气管道约有50万公里,集气管道约3.2万公里,配气管道约305万公里,总长度约360万公里。如此高度发达的管网布局,为天然气能够及时地进入市场提供了必要的基础条件。相比之下,我国的天然气行业基础设施的短缺,给将天然气配送至终端用户带来了极大的阻碍。此外,由于我国天然气资源主要集中在中西部地区,市场又集中在东部地区,因此输气管道的建设对我国天然气市场的发展至关重要。
4、影响行业发展的因素
4.1有利因素
(1)国家的产业政策支持
天然气行业是国家长期重点支持发展的产业,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均制定了一系列政策以支持、促进天然气行业发展。2012年至今,国务院办公厅、发改委、住建部等部门陆续出台了《全国城镇燃气发展“十二五”规划》、《天然气利用政策》、《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建立保障天然气稳定供应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并进一步推进价格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等多个政策性文件,明确提出优化能源结构、发展低碳经济、促进节能减排,坚持以天然气为主,促进城镇燃气行业的健康、稳定发展,到2020年,城镇居民基本用上天然气。
(2)环保要求趋严刺激燃气消费量增加
随着新《环境保护法》的正式施行,政府监管机构在环境保护方面的监管也不断趋严,使得企业在环保方面的压力与日俱增。此时,天然气消费的清洁性、环保性优势更为显现,监管要求将不断促使企业及居民使用天然气替代化石能源,以减少温室气体的排放。政策面的持续推动将持续增加天然气消费量,这是大势所趋,也将有利于行业的长期发展。
4.2 不利因素
(1)燃气基础设施建设仍显薄弱、建设周期较长
尽管近年来我国天然气管网建设处于快速发展的趋势,但与天然气消费大国而言,我国天然气主干管网系统尚不完善,部分地区尚未覆盖,区域性输配管网不发达。区域分布上,东部地区在燃气普及率、供气量及管网建设等方面都居全国前列,中、西部地区和东北地区则发展相对滞后,燃气基础设施相对薄弱,严重制约着燃气行业的快速发展。
(2)技术水平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差距
我国燃气技术水平和国外发达国家相比存在不小的差距,主要表现在:燃气标准体系不够完善;燃气输配设备、计量设备和安全设备生产工艺差,技术精度不高,自动化程度不够;燃气应用技术上存在瓶颈,节能产品研发和推广力度不够;新能源利用上存在差距,等等。
(3)上游天然气价格存在劣势
天然气是当今全球消费增长最快的一次性能源,我国天然气资源远景储量可观,但由于埋藏深,储量丰度低,勘探开发难度不断加大,市场供需存在一定的缺口。在进口方面,我国2015年天然气进口量达到624亿立方米,增长4.7%,对外依存度增加至32.7%,使得天然气价格具有上升的态势。
5、行业发展趋势
虽然我国天然气利用行业面临着各种问题与挑战,但总体来看,中国天然气消费仍处于相对偏低水平,天然气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例2014年仅为6%,远低于全球平均24%的比例,未来发展潜力巨大。政府及社会各界需要继续推进改革,以消除目前面临的不确定性。
5.1 节能环保要求为天然气发展带来新机遇
21世纪是清洁、环保的时代。2014年11月4日,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印发《国家应对气候变化规划(2014-2020年)》的通知,要求到2020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行动目标要全面完成,要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要比2005年下降40%~45%,中国天然气消费量在一次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将达到10%以上,利用量将达到3600亿立方米。2015年1月,新《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在监管方式、处罚力度等多方面都有较大修订,被称为“史上最严环保法”。在环保压力与日俱增的背景下,天然气消费的清洁性、环保性优势更为显现,政策面的持续推动将增加天然气消费量。这意味着,在未来中国能源消费结构中,天然气的黄金时代正在来临。
2016年3月2日,中国能源研究会发布的《中国能源展望2030》判断,天然气消费或重回高增长。《展望》预计,2020年国内天然气消费量为2900亿立方米,“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7.5%。2030年达到4800亿立方米,2020年到2030年间年均增长5.2%,占一次能源消费总量比重升至12%。
目前天然气消费量已经有回暖的迹象。国家发改委公布的运行快报数据显示,2016年1月份天然气进口量76亿立方米,增长22.6%,天然气消费量223亿立方米,大幅增长17.6%。
5.2 基础设施建设仍将保持高速增长
根据2016年两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十三五”期间,我国将统筹推进煤电油气多种能源输送方式发展,加强能源储备和调峰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多能互补、外通内畅、安全可靠的现代能源储运网络。中石油集团近日发布的“十三五”发展规划也明确提出要加快发展天然气与管道业务。在天然气基础设施仍然短缺的现状下,这必将有力推动我国天然气官网、地下储气库等基础设施的建设。
5.3 天然气价改稳步推进,利好行业长期发展
天然气价格一直是困扰我国天然气市场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长期以来,我国都在推进天然气价格的全方位改革,包括价格管理体制、价格机制改革及价格水平的调整等,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2015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是第一次以党中央国务院名义出台的专门针对价格改革的文件。《意见》提出要加快推进能源价格市场化,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总体思路,推进电力、天然气等能源价格改革,促进市场主体多元化竞争,妥善处理和逐渐减少交叉补贴,还原能源的商品基本属性。并择机放开成品油价格,全面理顺天然气价格,加快放开天然气气源以及销售价格,建立主要由市场主导的能源价格机制。按照“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合理制定电网、天然气管网输配价格。并且,随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非居民用存量天然气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1835号)、《关于建立健全居民生活用气阶梯价格制度的指导意见》(发改价格[2014]467号)等天然气相关政策的持续推进,天然气价格管制将进一步宽松,增加需求量对价格的弹性,给交易双方更多的自主协商空间,进而有利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公平竞争和提升天然气消费,利好行业长期健康发展。
投资评级定义
我们设定的上市公司投资评级如下:
买入 :预计未来六个月总回报超过综合指数增长水平,股价绝对值将会上涨。
持有 :预计未来六个月总回报与综合指数增长相若,股价绝对值通常会上涨。
卖出 :预计未来六个月总回报将低于综合指数增长水平,股价将不会上涨。
我们设定的行业投资评级如下:
增持 :预计未来六个月行业增长水平高于中国国民经济增长水平。
中性 :预计未来六个月行业增长水平与中国国民经济增长水平相若。
减持 :预计未来六个月行业增长水平低于中国国民经济增长水平。
我们所定义的综合指数,是指该股票所在交易市场的综合指数,如果是在深圳挂牌上市的,则以深圳综合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参考基准,如果是在上海挂牌上市的,则以上海综合指数的涨跌幅作为参考基准。而我们所指的中国国民经济增长水平是以国家统计局所公布的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率作为参考基准。
分析师简介
舒福刚
SAC执业证书号:S0770115120019, 2015年加入大同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分析师承诺
负责本研究报告全部或部分内容的每一位证券分析师,在此申明,本报告清晰、准确地反映了分析师本人的研究观点。本人薪酬的任何部分过去不曾与、现在不与,未来也将不会与本报告中的具体推荐或观点直接或间接相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