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
2023年4月28日,沪深交易所公告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业务指引第1号——担保物集中度管理》、《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业务指引第2号——融资融券担保物集中度管理》,自2023年7月31日起实施。该指引的实施将影响您的融资交易,请投资者及时予以关注。
二、什么是持仓集中度?
一般包括:单一证券持仓集中度、单一板块集中度和板块分组集中度
单一证券集中度:是指投资者信用账户单只担保证券的市值占其信用账户担保物总值的比例;
单一板块集中度:是指投资者信用账户中单一板块(如科创板等)证券市值之和占信用账户担保物总值的比例;
板块分组集中度:是指两个以上板块市值合计(如注册制创业板、科创板证券市值合计)占信用账户总资产的比例。
三、融资融券新规中对持仓集中度的要求是什么?
每个交易日,对于前一交易日单一股票担保物比例在25%以上且该股票静态市盈率在300倍以上或者为负数的,会员应当不晚于次一交易日开市前,对于该股票的客户担保物集中度在70%以上且维持担保比例在300%以下的客户,暂停接受其融资买入该股票的委托,并可以采取其他风险控制措施。
会员可以按照与客户的约定,对前款要求从严进行调整。
四、对投资者交易有何影响?
T日收盘后触发以上限制标准的股票,我司将从T+1起对相关客户实施该股票的融资买入、担保品买入限制;对于存量的融资集中度受限股票,若T日收盘后不再满足限制标准,我司将于T+1日起解除该融资买入限制。
五、存量合约是否受影响?
被采取暂停融资买入措施的投资者,您信用账户未了结的相关融资融券合约仍然有效。合约到期前,我司根据展期办理规定为投资者办理展期。